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?丈夫给小三买房子可以追回吗?

2023-05-12 15:42:13 来源:法律问答网

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?

1、一方的婚前财产;

2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;

3、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

4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
5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
丈夫给小三买房子可以追回吗?

丈夫给小三买房妻子是有权要回,因为丈夫买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夫妻共同财产有妻子的一半,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小三买房,有违合同原则,违反公序良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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